日前,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六个法规,批准了如下6个可用于生物杀灭剂产品的活性物质,及它们所对应的用途:
● 己二醇铜的木材防腐剂(PT 8)用途;
● 5-甲氧普林的杀虫剂、杀螨剂和控制其他节肢动物产品(PT 18)用途;
● 辛酸的食品和饲料、杀虫剂杀螨剂及控制其他节肢动物产品(PT 18)用途;
● 癸酸的食品和饲料、杀虫剂杀螨剂及控制其他节肢动物产品与趋避剂及引诱剂(PT 18、19)用途;
● 碘的人体卫生学、兽医卫生学、食品与饲料、尸体防腐和动物标本剥制液(PT 1、3、4和22)用途;
● 代森锌的防污产品(PT 21)用途(许可的修正)。
这些物质均为列入复审计划的已有活性物质,且已在2013年12月生物杀灭剂主管部门会议上获得在相应用途上的使用批准。
同期,2014年1月31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了88/2014法案,制定了将新物质加入BPR法规附录I,或者修订附录I中已有物质条件的程序。BPR法规附录I列入了可以申请简化授权程序的活性物质。